新修订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出台
为进一步科学地指导和规范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教育部近日下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纲要提出,学校应将心理健康教育始终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开展心理健康专题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之中,教育督导部门应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督导检查。
新修订的纲要提出,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利用地方课程或学校课程科学系统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要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切实发挥心理辅导室在预防和解决学生心理行为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科学化、专业化的稳定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
纲要要求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逐步增大专职人员配比,其编制从学校总编制中统筹解决。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编辑/海峡教育网 邱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