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有关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严明纪律的若干规定的文件,近日已经传达到北京每一所中小学。该文件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过程中容易出现的14类违规现象提出明确禁令。记者了解到,这是北京第一次由市委教育工委和市教委针对区县义务教育入学工作过程管理做出详细的纪律规定。
从北京部分区县和中小学了解到,相比一般性的纪律规定,新颁发的文件针对性极强。文件共有15条,前14条针对义务教育入学容易出现的14类违规现象提出明确禁止,第15条向全市教育系统干部重申了廉洁从政的纪律。
不仅是公开流程的全过程管理,文件还对以往在义务教育入学工作中不易被发现的变相择校现象提出了明确禁令。严禁以捐资助学、借读等任何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严禁要求学生家长将捐资助学款交到基金会、商场等其他单位及账户。严禁学校设立“小金库”。严禁学校在入学工作中让学生家长以参加民办培训机构补课的名义把钱交到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