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咨询电话:
福建省学习科学学会
位置:首页> > 教育资讯
福建省人事考试出台21条新规 严防“萝卜招聘”
发表时间:2013-04-24     阅读次数:     字体:【

福建省人事考试出台21条新规 严防“萝卜招聘”

2012年12月27日   新华网   

        俗话说“一个萝卜一个坑”,为特定招聘人“量身定做”工作岗位,被称为“萝卜招聘”。24日,省公务员局消息,经过公开征求意见,《福建省人事考试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廉洁从政行为规范(试行)》制定,严防“萝卜招聘”等行为。

  《行为规范》对考试组织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提出一系列规范程序和纪律要求。其中包括:4个方面需要报告的情形、6个方面的组织措施、6个方面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以及21个“严禁”行为。

  其中,人事考试工作人员应当主动报告的4种情形为:本人拟作为考生参加有关人事考试的;本人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本人三年内参加过以营利为目的的考试培训活动和书籍(资料)编写工作的;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形;人事考试工作人员严禁以下6种行为: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接受考生及其亲属的财物、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接受可能影响工作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向相关部门及其人员以暗示、授意、打招呼、批条子、指定、强令等方式,为自己或亲朋好友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在工作中,为亲朋好友或特定关系人“量身定做”,设置特定岗位招考条件;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为自己或亲朋好友或特定关系人牟取私利;有其他以权谋私,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行为规范》共21条,涵盖集体议事、政务公开、规范权力、廉洁自律、回避纪律、监督检查、通报备案等方面内容,填补了人事考试工作人员规范履职、防止利益冲突等方面的制度空白。(驻榕记者张小燕)

 

 
上一篇:学者专家建言献策异地高考:“以差异求公平”
下一篇:小升初打不破潜规则 小学生“疯狂”报考奥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