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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逐步改变“一考定终身”的招考制度
发表时间:2013-04-24     阅读次数:     字体:【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考试改革方案,指导考试改革试点。

  教育部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力指出,这项改革主要强调主体多元,方式多样,形成更加公开、公正、透明的人才选拔平台,面向社会多样化学习需求打开多扇门窗,让不同的人有多重选择,给有创新专长的学生以更多选择机会。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者测试结果自主录取;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符合条件、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行业、地区就业的,签订协议实行定向录取;对在实践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程序,破格录取。 张力说,《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多元录取机制主要包含择优、自主、推荐、定向、破格等五类。对这五类录取方式,部分地区和学校进行过许多探索实验,现在纳入纲要对体制改革的设计,将成为今后积极推进的组合措施。随着多元录取机制的健全,教育体系将力争不遗漏任何有成才期望和有才华的学习者。 针对近年来频发的高考招生舞弊事件和高考加分混乱现象,《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公开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公开招生章程和政策、招生程序和结果。清理并规范升学加分政策。强化考试安全责任,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坚决防范和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舞弊行为。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建议,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清理目前的各种高考加分政策。原则是尽可能地减少加分项目,必须保留的应降低分值,以保障全体考生公平地参与高考竞争。

  此外,针对小升初和中考等考试,《教育规划纲要》还提出,完善初中就近免试入学的具体办法。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发挥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规范优秀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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