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学习科学学会
学习学[2016] 10号
关于申请单位会员和单位会员享受扶持政策的
通 知
各有关学校、单位会员:
本会是福建省民政厅批准登记的一级法人学术团体,学会成立五年来,在省教育厅和省社科联的领导下,得到广大课题研究参与学校和会员的支持。学会连续四年申报成功并承办了面向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为主题的“福建省社会科学界学术年会”分论坛;先后承担了三个教育部规划课题研究,为全省300多所中小学幼儿园和市(县、区)教师进修学校申报参加该课题的研究,立项400多个研究课题,开展了服务学校与师生的一系列活动。为了自身的良性发展,更好服务会员,本会所开展的所有活动与收取会员费,一律遵照经省民政厅批准的本会章程之规定进行。经研究决定对单位会员的服务再作如下延伸与补充:
一、对单位会员的扶持政策
1.专家指导:根据会员单位需求,秘书处组织专家到学校进行课题研究指导和参与其他活动;根据需要为会员单位教师、学生开设讲座等。
2.专家咨询:发挥本会专家库资源,为会员单位提供课题研究,校本教研,学校达标评估,校园文化建设,学生学习,高考、中考等问题的免费咨询,指定专家负责答复,或代联系咨询专家。
3.研讨交流:为单位会员组织国内外教育管理、课改方面的研讨交流与参观学习,优先选派参加全国性的学术交流等活动。
4先进评选:针对会员评选“福建省学习学研究先进单位(工作者)”、“课题研究优秀实验学校(教师)”、以及“优质课”“优秀论文”“教学案例”“说课”等的评选。同时推荐参加全国相类似项目活动评选。
5.宣传推广:学会着力对会员单位的办学特色和教学、教研成果进行宣传和推广,为省内外学校间交流牵线搭桥,为学校教师申报课题,发表论文提供渠道和帮助。
6.成果转化:对会员的研究编著成果或书籍汇编,提供出版咨询和协助出版,或代理出版推广等。
7.理事名额:学校申请加入单位会员获批准时,学校可以推荐一名学会理事或常务理事人选。
二、会员费标准
根据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收费标准,个人会员20元/年,单位会员900元/年,会员费原则上一届五年一次性交纳。本会给个人会员发证书,给单位会员发证书和匾牌,单位会员不是一次性交纳全部会员费授匾牌费用另收。
三、汇款账户
账户:福建省学习科学学会 ,银行:农行福州市洪山支行
账号:1311 0801 0400 05884
学会电话:0591-87598086 /130-55413929 联系人:陈老师
地址:福州市梦山路73号,福建教育学院综合楼四层。
福建省学习科学学会
二〇一六年5月二日
抄 送:福建省民政厅社管局、福建省社科联、 福建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