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学习科学学会
闽学习学〔2011〕06号
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教育部规划课题
“学生学习活动科学化与学习素养养成研究”结题工作的
通知
各课题立项学校、课题实验学校:
为了更好地总结和提高各课题研究学校、课题实验学校的教科研水平,及时表彰和推广教科研成果,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的有关要求,决定对参与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教育部规划课题“学生学习活动科学化与学习素养养成研究”(课题批准号为FHB080457)的立项学校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和方式
1.各课题立项学校应以科学、认真、严肃的态度对待课题结题工作,如实地进行总结和评定,不弄虚作假,不走过场。
2.课题结题验收以专家下校现场评估验收为主,也接受书面材料审阅鉴定(必要时下校抽查),立项学校可对这两种验收方式做意向性选择。
3.意向选择下校现场评估验收的学校务必尽快提出申请,由验收领导小组统一安排。
二、结题程序和时间安排
1.各课题立项学校应在自行组织结题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结题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是2011年11月30日,逾期不申报的学校将视为放弃评审验收。
2.我会课题管理中心对各课题结题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有关专家对符合条件结题的课题进行验收评定,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等级,再从优秀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对各县(市、区)教研部门课题管理负责人评选出“课题优秀管理工作者”,对课题立项学校评选出“课题优秀实验教师”,对课题实验学校评选出“课题优秀实验学校”。
3.验收不合格的课题,可提出书面申诉并补充材料再次评审。
4.对不申报评审验收的课题,评审验收不合格没有提出再次评审的课题,再次评审没有通过的课题,将向省教育厅教育规划办申报原有立项除名。
5.2012年1月组织召开课题结题与表彰大会。
三、提交结题材料
1.结题申请表;
2.结题验收鉴定表(一式三份);
3.课题结题报告(课题研究情况说明、主要过程、目标达成情况、主要成果、实用价值、尚存的主要问题和后续研究思路等)一式三份,并将其电子文档发送至xuexikexue@126.com;
4.课题研究成果统计表以及体现研究成果的相关材料;
5.体现课题研究过程的相关材料(开题材料、研究方案、计划与分工、开展研究活动记录、课题论证总结等);
6.课题立项申请表;
7.评审鉴定费缴纳凭据复印件。
所报送的结题材料应分类装订、装袋,并列出一份目录贴于材料袋上面
四、收费事项
1.每个课题组需交纳课题结题评审鉴定费800元。
2.专家下校验收评审或材料送审但需要下校抽查的学校,承担评审专家的差旅补贴费,食宿与往返车票费用。
3.评审验收不合格的课题,要求再次评审不另收费。
五、材料寄送地址和电话:
1.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衣锦华庭一期2座1008
2.电话:0591-87598086 18965027686 郑文琳
附件:
1.立项课题结题申请表2.立项课题结题验收鉴定表3.立项课题研究成果统计表4.立项课题结题验收送审材料总汇表5.立项课题优秀实验教师申报表6.立项课题优秀实验学校申报表
福建省学习科学学会
课题规划管理中心
二0一一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教育 课题研究 结题工作 通知
抄 送:全国教育规划办 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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